當職場出現七年級生(二)

是單純好心,還是不知天高地厚?

回想起我第一次發現跟假人小姐磁場不合,是因為我覺得她自大。

那天有個學生報的學生記者來採訪老闆,被假人小姐發現,她竟然相當好心地,放下手邊所有工作,跑去坐在學生記者旁邊,拿起上期學生報,詳加指點這位記者「這裏語句不通;那裏排版不對,我覺得應該要怎麼修改…」好詳細的指導那位「學弟」好一陣子。

神呀!我年輕時應該不曾做過這種蠢事吧!怎麼會自以為是到這種地步呀?是讀者身份給意見?還是假人小姐是記者編輯們的優秀前輩?指導老師?或者只是自信過了頭?

我認為,如果一直覺得自己懂得很多,是沒有辦法學習成長的。

有自信是好事,但也要有自知之明。

我對她的不滿爆發,來自於重頭戲研討會第一天。客人八點從飯店出發,八點二十抵達我們會場,八點半開始開會,前一天晚上,因為我覺得她安排的那個工讀生不可靠,因此殷殷交待那個工讀生八點要到(現在想想,原來那時候,我應該講清楚、說明白『我期待妳也八點到』)

果不其然,工讀生沒有讓我失望,他遲到了。

這一天七點五十分抵達辦公室,我就有預感,工讀生一定會遲到,心想「先洗個杯子喝個水吧,等一下可能沒時間喝水」,洗著洗著,水槽的水竟然越積越高,我這才發現,水槽塞住了。

我用手去清理,發現竟是滿滿的「愛玉」,想必是有人將沒吃完的愛玉倒進水槽,因此塞住水槽,還沒開始忙研討會的事,就被愛玉水槽事件給氣的怒火攻心。

仔細回想昨晚留在辦公室的人員,我心知肚明,是今天該來而還沒來的工讀生。

生氣有什麼用?會議快開始了,會場連門都還沒開,飲水機、杯子、茶包、海報都還沒搬進去,會場外的桌子還沒就定位,我是他們單位的工作人員嗎?這時候,我該想這些政治正確的事嗎?是自己動手搬?還是等工讀生來?還是等假人大小姐來?

也許那時候,我應該什麼都不做。

只是,我的個性不容許。我一個人搬完開會所有需要的物品。

正忙碌時,老闆問我「假人小姐呢?沒有來嗎?」

我氣不過,只說「我不期待她會來!」

有時,我真恨自己的料事如神。

我一路忙到十點多,假人大小姐才現身。而且,是我叫那個遲到工讀生打電話『叫她起床』的半個小時過後。

假人小姐一進辦公室,知道苗頭不對,於是質問遲到的工讀生一早做了什麼事時,我實在受不住氣,開口「妳真的不用再問他了,所有的事都是我做的!」她有點下不了台,不過,還是繼續質問工讀生,我又開口「我不是說過了嗎,你真的不用再問了,所有的事,都是我做的」

假人小姐這才住了嘴,過了幾秒鐘,她拿了張午餐單給我,問我中午要吃什麼。

「我不吃」我冷冷的說。 但是,這句話,並沒有辦法消去我的怒氣。

我起身,走過她身邊,冷冷的說「我到現在還沒吃早餐,所以我不吃中餐。」撂下這句話,碰的一聲關上門,走出辦公室。

為了這件事,我不斷思考「我對她要求太嚴格嗎?」「我這樣表達我的怒氣,適當嗎?」

下午,有朋友勸我「妳要表現職場大姐風範,好好的跟她談談,你為什麼生氣!」我覺得這麼做非常聰明也很有道理,因此,下午,我就找她談。

「妳有英語、德語天份,又很聰明,為什麼你所做的事卻不斷地抹殺掉妳的優點?」

「妳安排工讀生替你做事,但工讀生沒做好事情,我們不會怪工讀生,而是會怪妳,因為妳用人不當,教育不夠」

她泛紅著眼,一一解釋、道歉。

「妳如果自認是兼職助理,只要做滿時數、做好工作就好,如果你覺得你沒有上下班時間,那麼你遲到、早到就無所謂,沒必要每次都要說身體不舒服來解釋?你身體真的這麼不好嗎?」

「你是兼職助理,至少我跟老闆都期待你要做的比一般工讀生好,遇到問題,會判斷、找方法,handle這些大小事,不要什麼問題都拿出來問,我們期待你會找答案給我們,而不是丟更多問題讓我們替你找答案,那這樣跟工讀生有什麼差別?」

也許說出我的想法,讓我心情好過一些。當天晚上近八點,忙完其他事情後,我發現她沒辦法整理報帳事務,便又留下來幫她,加班加到將近凌晨十二點,總算把帳目整理出來。雖然我很高興總算有個成果,卻也發現另一件事實:她的效率很差,捉不到事情重點。

隔天,會議仍是照常舉行,同樣晚回家的我,照樣八點到了會場,滿心期待假人大小姐至少八點十分會到,可惜的是,我再次做完了所有的準備工作(這次幸好昨天晚上有先叫工讀生搬好東西,才比較輕鬆),來賓紛紛抵達會場,她大小姐才打電話給我,請我幫她開門,然後她九點多才到。

我再次深深失望,無言以對。

再隔天,我已經對她不抱任何希望。

下午,我們帶著貴賓去遊覽台南市,我一面當導遊、介紹寺廟傳統文物,一面和來賓一一確認明天車班接送至機場或高鐵的時間表。我不知道她到底在幹嘛,只知道她一直跟我說「辛苦了」「辛苦了」。

她像個老闆一樣,一直跟我說「謝謝、辛苦了」,讓我的怒氣再次堆積。真不愧是假人,純粹裝飾用。

活動快結束,她也快離職,我心想,她在我面前當假人也沒有多少時間,本來想說算了,再忍一忍就過去了,沒想到,這次她和老闆共同引爆了另一個地雷。

老闆說有一萬元獎金讓我們兩個人分,假人小姐先問我的意見,我當然說不知道,接著,她馬上說「那對分」。

「還真敢講」我心中恨恨的os,可是,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分,於是只好同意對分。沒想到,到了下午,我竟然發現她領了近二萬五千元的加班費,加上近六千元月薪, 她六月份領的薪水近三萬元。

我真的很生氣,情緒很複雜。

我對她說「你有加班費哦?那我的呢?」

「妳的五千元」她用一種輕笑、瞧不起的口吻回答,似乎在說「你只有五千元哦」

「我只有五千元哦,那你為什麼可以領兩萬多?」

「因為你有正職工作呀,我的月薪才五千多元,所以我可以領加班費。」

我真的氣炸了!

「小姐,你搞清楚,我的正職工作是我的正職工作,我可以不幫你的!為什麼說我有正職工作,所以我不用領加班費?你這樣講,我真的很傷心!你是不是覺得,我幫你都是應該?所以從我正職薪水裏面算給我就好?」

她輒嚅的說了聲「對不起」就消失在電腦後方,但是我已經怒氣難消。

活動辦完,老闆就要出國了,出國前一天,也就是星期六下午近五點,我接到老闆的電話。他問我怎麼找假人小姐,因為假人小姐答應三、四點要去找他,但是到現在還沒出現。

我實在沒辦法同情他,畢竟,你自己沒怪她辦事不力,還讓她領了三萬元的薪水,那只好「個人造業個人擔」。

那個時候的我,已經是被恨意佔滿心頭。

我覺得很不公平,情緒很複雜,我很不屑假人小姐,辦事不力還領高薪;我很氣老闆,薪水讓她領,事情卻讓我做。

其實我一向不怕辛苦,但是,遇到假人小姐,我的理智就斷了線。

我一直不知道為什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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